【政策宣传月】关于印发《黑河市企业引才及高技能人才申领补贴、奖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黑河市企业引才及高技能人才
申领补贴、奖补实施细则(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黑河市委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市发〔2022〕27号)有关规定,创新激励机制,吸引企业留住高校毕业生和优秀高技能人才,为黑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发放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1.市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2年9月1日以后聘用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及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含本企业现有员工晋升),市财政连续2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
2.市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9月1日以后聘用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及以下)及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含本企业现有员工晋升),市财政连续2年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
(二)申报要件
1.《黑河市高技能人才补贴申请表》(附件1)或《黑河市高校毕业生补贴申请表》(附件2);
2.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补贴申请,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报主管部门汇总审定后,提交至黑河市人社局就业创业科(具体地址:通江路31号606室,电话:2666033);
2.黑河市人社局对主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政府同意后通知申请单位开具票据(往来收据),将全年补贴一次性拨付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月向申请人发放补贴。
(四)补贴发放要求
1.补贴于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发放,在待遇领取期间,高技能人才晋升上一等级的,按所对应的晋升等级重新计核补贴和领取期限,原有等级标准的补贴终止发放;
2.在待遇领取期间,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终止次月起停发补贴,年度未发放的补贴将予以收回;
3.在待遇领取期间,不再从事技能岗位工作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4.申请下一年度补贴时,需提交上年度纸质发放凭证、年度考核意见表及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信息;
5.用人单位对纸质发放凭证进行建档备查。
二、奖补发放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1.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
2.在我市就业、代表我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奖励;
3.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等国家级一类综合性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的(不含在校学生),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4.获得“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称号的,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奖励;
5.获得省级一类竞赛一、二、三等奖的(不含在校学生),市财政一次性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同时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教练团队与获奖选手同等标准奖励。
(二)申报要件
1.《黑河市获奖补助申报表》(附件3);
2.获奖文件、技能竞赛文件、表彰决定、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奖补申请,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黑河市人社局就业创业科(通江路31号606室,电话:2666033);
2.黑河市人社局受理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审核,经政府同意后向申请人发放奖补。
(四)奖补要求
奖补对象为2022年9月1日后参加评审和竞赛的获奖人员,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以上级文件、表彰决定等为依据;竞赛级别以参赛文件、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为依据。
三、附则
1.本《细则》中补贴、奖补资金从人才发展资金中列支。
2.各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单位和申请人的申报资格。
3.各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人员补贴发放办法可参照此办法制定执行。
4.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